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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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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(以下简称环境标志标准)的编制,提高环境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,制定本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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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标准的编制原则、编制程序与方法、构成要素及标准文本、编制说明的编制要求等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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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标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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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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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,减少防水卷材在生产、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,制定本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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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防水卷材环境标志产品基本要求、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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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对防水卷材中持续性有机污染物、邻苯二甲酸酯、煤沥青提出了不得人为添加的要求,对产品的可溶出重金属含量、所用矿物油中的芳香烃提出了限制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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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于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、高分子防水卷材、膨润土防水毯。 |
2009-5-6 0:00:00